工作动态

    当前您的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正文

    省监察委员会驻合肥师范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设立

    时间:2021-05-07 编辑:梁继维   核稿:  浏览量:

    今年1月,省纪委监委印发通知,任命各省属本科院校纪委书记为监察专员。根据任免决定,徐文林同志被任命为省监察委员会驻合肥师范学院监察专员。

    根据省纪委监委部署,省监察委员会驻合肥师范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与学院纪委合署办公,学院纪检监察机构名称为“中共合肥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专员办公室)”,纪委办公室作为内设办事机构。

    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根据省纪委监委授权,依法履行监察职责,对学院管理的监察对象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及道德操守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据有关规定,对学院监察对象违纪或者涉嫌职务违法情况进行调查处置;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学院管理的监察对象,依据权限进行问责;定期向省纪委监委书面报告工作,年底向省纪委监委述责述廉。

    为深化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工作,省纪委监委2019年印发《关于推进省属高校纪检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包括我院在内的各省属本科院校均撤销了监察处(室)。去年,省纪委监委选择五所高校开展派出监察专员试点并取得预期成效,今年已实现向所有省属本科院校派出监察专员全覆盖。(纪委办)

    三孝口校区地址:合肥市金寨路327号   锦绣校区地址: 合肥市经济开发区莲花路1688号   滨湖校区地址: 合肥市黄麓科教园区书香路

    @版权所有2023 合肥师范学院纪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