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级党委(党总支)、机关党委:
为了解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确保学院党委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各项任务落实落细落地,学院纪委决定对“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地点
5月12日-15日,各有关单位会议室。
二、督查内容
自学院党委工作方案印发以来,各二级党组织“突出以案示警,深化学习教育”工作情况。
(一)动员部署情况;
(二)二级中心组围绕学习重点开展学习的情况;
(三)教工党支部学习情况;
(四)相关意见和建议。
三、督查方式
通过听取简要汇报、现场查阅资料、现场问答等方式进行。
四、有关要求
请根据督查内容开展自查,整理完善相关材料,总结工作进展情况,形成书面汇报材料。
特此通知。
纪委办公室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