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落实校纪委(驻校监察专员办公室)工作部署,组织纪检监察会商等重要会议,开展调查研究,起草有关文件,做好纪检监察类制度建设,保障纪检监察日常工作。
2.协助开展政治监督。督促推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督查检查各级党组织、党员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策部署。
3.落实日常监督。强化对职能部门落实监督责任的再监督,开展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关键少数的监督检查;健全处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做好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和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结合发现的问题,提出纪检监察建议。
4.受理信访举报。受理党员群众信访举报,调查核实处置;受理党员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受理对学校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处置涉嫌违反党章和党内法规的问题线索,负责审查、审理并提出党纪政务处分建议,督促做好处分执行有关工作。
5.依法履行监察职责。对全校监察对象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业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对校内监察对象涉嫌职务违法情况进行调查处置。
6.落实纪委协助党委开展问责职责。按照规定权限、程序,调查、处理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的失职失责问题,向学校纪委、党委提出问责建议。
7.开展党员遵守纪律教育。做好廉政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加强警示教育;推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8.加强内设机构管理。开展纪检监察干部日常教育,提高履职能力。
9.协助做好校院两级纪检组织建设,开展二级纪委的业务指导。
10.完成省纪委和校纪委(驻校监察专员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