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部门:
根据省纪委和学校年度考核工作的要求,请认真总结一年来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个人在廉洁自律方面的情况。要求如下:
1.各院系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撰写《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重点总结落实学校党委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2.各单位、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撰写《个人述职述德述廉报告》,要将述廉内容单列一部分。
请于2020年12月25日前,将纸质版《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盖章)、《个人述职述德述廉报告》(签名)报至行知楼1803室,电子版打包发至邮箱1076511099@qq.com。
特此通知。
纪委办公室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