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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对2起违反防疫规定行为的处罚通报

    时间:2022-04-22 编辑:梁继维   核稿:  浏览量:

    来源:安徽交通广播 2022-4-22

    近日,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联合区相关单位对2起违反防疫规定的案件进行联合处置,合肥包河公安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依法进行处罚。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4月19日,合肥包河区某酒店违反防疫规定,未就有疫情传播重大风险的人员向属地社区报备,且违规为其办理入住手续。接到群众报警后,辖区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调查处理。经查,该酒店负责人李某违反疫情防控要求,在停业整顿期间仍违规接待顾客入住,造成较大疫情防控风险隐患,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对李某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4月21日13时许,董某某从省外中高风险地区乘动车到合肥高铁南站,为逃避防疫检查,董某某故意使用他人支付宝账号扫码,以隐瞒行程、活动轨迹,造成较大疫情防控风险隐患,被高铁南站工作人员检查发现并现场移交包河公安分局高铁南站派出所。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对董某某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警方提示:疫情防控需要严格落实“四方”责任。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者,将被依法追究。


    合肥市包河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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