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级纪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院系级纪委工作办法(试行)》规定和上级有关要求,现就召开2023年度院系级纪委工作述职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24年2月27日(星期二)下午2:30
二、地点
行知楼2011会议室
三、内容
述职评议考核采取现场口头述职的方式进行,各院系级纪委书记、各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纪检委员参会并逐一述职(按照学校电话号码簿顺序)。由全体校纪委委员参会并按照百分制进行现场打分,评价结果在会后反馈本人并通报相关领导(部门)。
四、议程
1.各院系级纪委书记、各党总支纪检委员依次述职;
2.主持人简要点评;
3.校纪委书记、监察专员徐文林同志讲话。
五、有关要求
1.述职报告控制在1200字以内,每人不超过5分钟,应简明扼要,力戒空话套话,注意把控时间。
2.述职完毕后,请将述职材料交给纪委办公室汇总。
3.本次会议,原则上不予请假。
纪委办公室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