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强化政治监督,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校纪委拟开展年终综合性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全面从严治党有关工作落实情况。本次监督检查分自查、抽查两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2024年1月2日至9日),各院系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照《关于印发<合肥师范学院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的通知》(校党秘〔2023〕46号)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要求,对相关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梳理,形成自查报告,纸质盖章版请于1月9日下班前交至纪委办公室1805室汇总。
(二)抽查阶段(2024年1月10日至12日),校纪委结合二级学院提交的自查报告情况,成立若干检查组,深入部分二级学院实地查看相关台账资料。
特此通知。
纪委办公室
2024年1月2日